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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5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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賦稅剪報

《營業人不論是否已辦理稅籍登記,取得中獎統一發票均不給獎》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統一發票給獎的目的,係為鼓勵消費者於消費時主動索取統一發票,以防杜逃漏稅捐,並考量統一發票本為營業人應索取之憑證,故發票之買受人為營業人者,無論是否已辦理稅籍登記,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,均不給獎。

該局說明,每單月25日為統一發票開獎日,許多民眾都很期待自己的統一發票能夠兌中大獎,惟依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,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之營業人,其取得之統一發票,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。

該局舉例說明,甲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,取得該平臺開立品名為「手續費」之雲端發票新臺幣(下同)1,000元,當期統一發票開獎,該張發票對中100萬元,經國稅局查得甲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,雖取得之交易手續費發票未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,惟甲本質上仍為營業人,該張發票不予給獎。

該局呼籲,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統一發票,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,均不得兌領獎金,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兌領獎疑義24小時客服專線(手機請加02)4128282。
《賦稅》2026-04-16